注: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職工醫療保險費用結算年度。 年度內只設一次住院起付標準,年度內發生多次住院的,參保人起付段支付金額全年累計,起付段計付定額按其各次住院中所住醫院級別最高的一次起付標準來確定。 上述醫療費用指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費用,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的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用2025年度統籌基金醫保合規費用最高限額為598320元。 已辦理轉診手續,市外住院(包括特殊病門診)就醫先行自付10%,門診醫療費用無需先行自付,按參保地基本醫保待遇支付;未辦理轉診手續,自行到溫州市外定點醫療機構(省內“一卡通”醫療機構除外)就醫,在參保地醫保政策原支付比例基礎上下降20%。 醫療救助人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2850元,報銷比例為80%,不設封頂線。 異地安置人員,在全國聯網跨省異地定點醫藥機構刷卡結算的,其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用原則上按就醫地醫保政策確定,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限額按參保地政策執行。在備案有效期內確需回參保地就醫的,可以在參保地享受醫保結算服務,其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用,按轉診轉院待遇。
| 慢性病種(無需備案): 高血壓 糖尿病 冠心病 支氣管哮喘 慢性腎臟病 慢性肝病 類風濕關節炎 高脂血癥
| 特殊病種(自備案之日起享受住院待遇): 惡性腫瘤 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 尿毒癥透析 系統性紅斑狼瘡 再生障礙性貧血 血友病 重性精神障礙 糖尿病胰島素治療 肺結核 兒童孤獨癥 癲癇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阿爾茨海默病 失代償期肝硬化 腦癱 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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